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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房地产长效机制已具备建立条件
发布时间:2017-03-20 10:00:24


中央再次定调楼市调控长效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17日表示,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陈政高指出,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首先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第二,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第三,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同时,他认为现在具备了建立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这就为我们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二,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都期望房地产市场能平稳健康发展,都期望能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第三,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同时也积累了实践经验,这些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

关于房产税的推进工作,陈政高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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