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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一律停工整顿、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不得复工。
山西省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农村既有房屋、农村“煤改气”工程等实施隐患排查,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山西省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闭,并从重处罚。严肃整治“三违”行为,对屡教不改者要坚决取消其相应的从业资格。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各市每月至少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一次通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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