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010-57159935
首页 >> 新闻资讯
考试提醒
2025年全国职业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考试时间
名师风采
王树京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系教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张新天

重点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多次参加一级建造师市政课程的...

侯杏莉

机电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工一级建造师资格、二级...

梅世强

全国重点大学教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

戚振强

重点建工学院副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产业经...

陈印

《法规》第一人,命题组顾问,法规界之"盘古"。 建造师...

新闻资讯
秦皇岛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发布时间:2019-01-26 11:18:12


自1月1日起,秦皇岛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进行简化,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柜面提取等业务。

在住房公积金柜面提取业务中,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个人填写提取信息。相关表格可从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及数据下载”中下载、打印,也可在柜面向工作人员领取。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中,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现场阅读并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告知书》。

在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柜面提取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中,职工不再需要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但商业贷款和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携带借款合同和相关手续。

此外,职工可通过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中的“业务指南”查询提取所需材料。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可每月到缴存银行网点打印“单位明细”作为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记账依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含公贷按年委托提取和按月对冲提取)均已列入“单位明细”,原“公贷按年自动提取明细”不再打印,职工“提取业务回单”不再交回单位。

《河北日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厦门市推出系列住房公积金便民新举措
 下一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贷款、提取优化政策施行细则


地址:北京大兴•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资源传媒大厦   咨询电话:010-57159935   57159938    传真:010-57159938
版权所有 2008-2020 北京金桥建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56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