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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11月21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总结了2015年以来的学徒制试点工作,并部署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要求确保2019年全面推开,让企业、院校、劳动者真正受益。
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工作面临着技能人才短缺的现实问题。会议指出,企业新型学徒制是职业培训工作主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创新,是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的培训制度重大变革。
2015、2016年,人社部与财政部先后分两批在22个省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企业共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近2万人,其中转岗职工3670人以上。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国家政策支持上,一是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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