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建筑系教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重点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多次参加一级建造师市政课程的...
机电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工一级建造师资格、二级...
全国重点大学教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
重点建工学院副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产业经...
《法规》第一人,命题组顾问,法规界之"盘古"。 建造师...
高铁的飞速发展让距离不再遥远,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与此同时,高铁沿线的地价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在利益驱使下,部分地区对高铁资源盲目开发,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
为此,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以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同时,《意见》强调,应杜绝边建设、边规划,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具体来看,即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应严控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确定开发规模和边界,循序渐进,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大干快上。
《意见》指出,新建铁路选线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分割,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建设规模切忌贪大求洋、追求奢华。同时,要有利于城市空间有效拓展和内部结构整合优化,促进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但现阶段部分高铁车站存在周边区域开发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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